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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全球凡尔赛1号自带身故责任产品质量出众

提问: 我愿深溺你海 分类:凡尔赛1号自带身故责任

优质回答

学霸说保险-托尼

现在大家都有一套自己的省钱方案,要比较物品的价格,这样的方案也适用于买保险。所以这几年大家都喜欢买不带身故责任的纯重疾,毕竟这种产品可以花低价获得足够的保额。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前几天推出来自带身故保障的凡尔赛1号重疾险就受到了大多数人的批评:

凡尔赛1号自己就携带身故责任,价格高了好几倍!

虽说凡尔赛1号各个方面的保障都做得很好,但是因为有身故责任变通的可能也小很多!

购买带身故保障的重疾险到底值不值?凡尔赛1号这种设置是有合理性的吗?对我们来说有没有利?那么今天就让学姐来为大家解说一下。

开始分析之前,可以先看看学姐之前总结的这份好的重疾险的标准,看完就明白什么样的产品算优秀:

 

我们难道有必要去购买带有身故保障的重疾险吗?

首先我们就来回答一下上面的问题,这是有必要的。

什么是带身故保障的重疾险,顾名思义就是说在保障期内假如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未赔付重疾的情况下),还是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通俗点说就是在购买之后收到赔付的概率是百分百。

带身故保障的重疾险为什么一定要买呢?原因有二,一是因为重疾赔付设有一定门槛,另外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解决身后事,帮家人减轻负担。

现在由学姐来给大家进行具体的解说。

  关于"确诊即赔"

了解过重疾险的朋友应该都听过那么一句话:重疾险确诊即赔。

但在现实中,重疾险能够做到确诊立即赔付的病种很少,更多的需要满足像达到某种状态之类的条件,我们需要具体的病种来剖析。

● 确诊即赔

比如咱们常说的恶性肿瘤-重度,一般就是确诊即赔:

不过除了恶性肿瘤-重度,新规规定了的28种重疾,如果不是严重Ⅲ度烧伤和多个肢体缺失这两种重大疾病就不能确诊即赔。

● 实施约定手术

第二类是必须先实施约定手术之后再进行赔付的重疾,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主动脉手术等都在其中:

也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患上这类重疾,只有在实施了合同规定手术的前提下赔付标准才算是达到了。

● 达到约定状态

第三类的名称为达到约定状态的重疾,属于第三类的有严重运动神经元病、疾病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等等:

由此可见,除了确诊即赔的几种重疾,大部分的对于重大疾病的赔付都有一定限制条件,一旦我们满足了赔付的门槛,我们就可以获得赔付。

所以,一旦被保险人在没有达到获赔条件的情况下就去世,只有购买了包含身故保障的重疾险,被保险人才能获赔。

下面我用一个详细的例子来为大家来解释一下:

如果老王在40岁时意外患了严重运动神经元的疾病,因呼吸肌麻痹而造成了严重的呼吸困难,即使连续使用呼吸机了5天,但仍因为呼吸停止且抢救无效死亡。

这也就意味着,老王是在没有达到重疾规定赔付状态的情况下去世的(需持续使用7天及以上才满足赔付条件)。

如果他已经购买了自带身故保障的凡尔赛1号重疾险,那么他也可以申请赔付的;但如果他购买的是不含身故保障的重疾险,那么他不可能收到任何的赔付。

兴许看到这里有些人应该会有这些困惑:若是之前购买了不含身故的重疾险,身患重疾时却没能达到获赔的门槛,在保障期内想要获赔,只要退保就可以了,不用怕拿不到一分钱!

学姐认为,这样做也不无道理,但是对于退保,保险公司也是有严格流程规定的:

退保人本人不但要带好身份证、保单等材料去保险公司办理一系列相关手续,并且需要进行活体检测(眨眼、摇头等)。

一个身患重疾甚至行动不便的患者想要完成这退保流程可谓是困难重重。

  能够更好地安排身后事

中国大部分人都讲究“人死后入土为安”,只有逝者得其所,家人才会感到安心。

不但受时代和行业的发展,而且受到石材、风水、周围环境的影响,墓地的价格越来越高,前两天学姐就看到一则新闻说9平米墓地售价60万,涨价的速度都要超过房价!

假设我们恰好买了这种带身故保障重疾险,这些身后事就不用太担心了,也间接缓解了子女的经济负担。

总而言之,带身故保障的重疾险对我们来说很实用,虽说价格上会略贵一点,但是整体来看,其实一点不亏。

这样说的理由是什么呢?其实道理不难,因为人总是会死的。买带身故的重疾险,在身故后会把基本保费退回给我们还有额外的钱作为赔付金额给我们,性价比很高,买了不亏!

凡尔赛1号的身故保障如何?

让我们来简单的对购买带身故保障重疾险的必要性做一个分析,我们来仔细的捋捋凡尔赛1号的身故保障做的到底好不好:

我们能得出,保期不论是定期还是终身的,凡尔赛1号重疾险的身故保障真的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其终身版给了我们两种身故方案挑选,消费者可以在自己的预算范围内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带来极致性价比。

再者终身版凡尔赛1号选择身故赔已交保费能够脱颖而出还有一个原因,假如被保险人合乎豁免机制,保险费被豁免后还能作为已交纳,那么如果后面不幸身故后就能获得很多的赔付。

为什么学姐认为这是高明之处呢?学姐就来简单分析一下:

如果老王在31岁时一年花5700块钱购买了一份凡尔赛1号,他获得了30万保额、保终身(身故赔已交保费)、不附加可选责任等权益。

老王在35岁时不幸首次患上了轻症,获得了13.5万元的赔偿金,由于触发豁免,此时他实际缴纳的保费是2.85万元。

老王在51岁的时候不幸发生意外并身故,按照合同条约,凡尔赛1号将进行身故赔付,老王得到的赔偿金是11.4万元。

我猜很多读者朋友看到这里有会有疑惑了:老王在5年间实际只交了2.85万元保费,原因在于他35岁触发豁免后续保费无需再交,那照理来说身故后只能赔付2.85万元,怎么是11.4万呢?

凡尔赛1号身故赔已交保费的优势就体现了出来,若是符合触发豁免的条件了,其后续豁免的保费都视为已交,如果身故了那么赔付的是视为已交保费。

虽然老万实际缴纳的保费只有2.85万元,但由于在他35岁时患轻症触发豁免了,在70岁身故,那么就可以看作他已交的保费是2.85万+15年*5700元=11.4万元。

单单只花费了2.85万然而身故后拿到手的赔付却有11.4万,再合算不过了!

可是现在市面上半数以上的重疾险都不包含身故赔保费,尽管有的话,被保险人身故之后只可赔付实际已交的保费。无法和凡尔赛1号一样赔付视为的已交保费!

得出结论之后,大家肯定对凡尔赛1号的身故保障有了信赖的感觉吧!

另外,凡尔赛1号还有很多优点,比如重疾赔付比例高(最可额外赔80%)、缴费方式灵活、健康告知宽松、高发轻中症覆盖全面等,我认为这一定是朋友们的绝佳之选,非常推荐!

更详细的凡尔赛1号产品测评文,可以点着下面的文章阅读:

 

如果说朋友是因为等待期而对它有误解的话,我在这里必须再跟大家强调一遍:

以上就是我对 "同方全球凡尔赛1号自带身故责任产品质量出众"的图文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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