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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佑人生的详细条款

提问: 单旬 分类:金佑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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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产品测评!重疾险太多人问了,我把大部分重疾险都梳理了一遍放在这:

金佑人生据说是又能保障又能赚钱,一张图看懂金佑人生的保障:

金佑人生的产品形态为“重疾单次赔+轻症3次赔”,到处都能看见它被批评的言论,实际金佑人生这款产品好不好?详细分析在这里:

从分析中可知,金佑人生被吐槽是有根有据的,它还是有不少缺点的,下面列举一下:

1、金佑人生轻症赔付比例低

该产品虽然保障50种轻症,赔付3次,但轻症赔付的比例只有基本保额的20%。比市面上重疾险的普通30%的水平还低。

2、金佑人生中症保障缺失

金佑人生不能提供中症保障,市面上优秀的重疾险早就把中症保障给加上了,且相比起重疾,中症和轻症往往是重疾前兆,如若有中症保障也能够缓解重疾前期治疗费用的压力。

3、金佑人生红利保障略差劲

金佑人生的红利有两种: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年度红利:顾名思义,是指每年能拿到的红利。红利是不会直接发到被保人手中的,而是累积在保单上,重疾的保额会因此增长。

终了红利:在合同终止时给付,分为关爱金和特别红利。但是在领取红利时,这两个只能领一个。

4、金佑人生保费昂贵

从上图来看,不难发现,如果为30岁的男性购买保终身,50万保额,分20年交费,金佑人生一年要缴纳19650元,保费相对较高!可以说是非常贵了。

总结:综合以上情况来看,这款金佑人生的保障不够全面,价格又很贵,性价比不高,市场竞争力较差,如果预算充足,同等条件下有更好的选择,大家可以先参考,对比之后再决定:

以上就是我对 "金佑人生的详细条款"的图文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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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视频:金佑人生的详细条款

  • 陀螺漫步
    太平洋保险寿险险种金佑人生有豁免功能,具体如下: 1、若被保险人首次符合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给付条件,我们除给付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外,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按以下约定豁免主险合同及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费: 自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我们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主险合同及本附加险合同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直至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2、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若属于本附加险合同所保障的“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则不在此限;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被确诊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同时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附加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被确诊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同时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扩展资料 金佑人生险种特色: 1、身价健康加养老,度身定做四效用 本产品与附加金佑重疾(即“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搭配,组成更为全面的保障计划。既提供终身身价保障,为客户的幸福生活遮风挡雨,抵御风险;又提供重大疾病和特定疾病保障;还可根据养老规划的需要,使用年金转换功能,每年领取养老年金。通过“一险四用”,“一站式”地满足了客户轻症、重疾、身价、养老的综合保障需求。 2、增额红利长保额,保障年年三递增 随着主险增额红利的分配,有效保险金额逐年递增且免核保体检,有助于规避未来“保障缩水(相对于通胀、医药费上涨等原因而言)”的风险。该保障计划的特定疾病保障、重大疾病保障和身价保障随着有效保额递增,实现动态增长。 3、特定疾病显关爱, 健康呵护双提前 本计划的附加金佑重疾,不仅提供多达42种的重大疾病保障,更有10种特定疾病的关爱提前给付,健康有托付,患难显真情。 4、资金周转添帮手,生活事业一保通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您急需周转资金,可使用本产品的保单贷款功能或减保功能来缓解资金压力,为您的生活和事业助一臂之力。一张保单,保障生活,连通事业。 参考资料来源:太平洋保险金佑人生险种—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 款(2018 版) 太平洋保险—金佑人生
  • 向前跑
    退保比例一般都是70%左右。‌投保人在犹豫期内可以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即投保人可以随时退保‌,‌解除合同‌。‌ 办理退保的要求和手续: 申请办理退保的资格人为投保人。如果被保险人申请办理退保‌,‌必须取得投保人书面同意‌,‌并由投保人明确表示退保金由谁领取‌; 投保人申请退保‌,‌合同生效满两年且缴费满两年‌,‌保险公司收到退保申请后退还保单现金价值‌,‌投保人缴费不满两年的‌,‌保险人收取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后‌,‌剩余保险费应当退还给投保人‌。 退保人在办理退保时应当提供以下文件: 投保人的退保申请书‌,‌被保险人要求退保的‌,‌应当提供经投保人书面同意的退保申请书‌; 退保人提供的证明合同成立的保险单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投保人的身份证明;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
  • sherlock
    楼上这位前面说的不错,不过到60岁还本还持续给付养老金那就有些瞎说了 首先这是一款重疾险,是一份保障,但就这份重疾险还是不错的,不过到60岁想拿钱,那就是退保处理,等于保单失效了,拿回保单的现金价值,这个现金价值具体能拿多少得去看保单,保单上60岁相对应的现金价值再加上这些年的分红就是退保的钱,你看看能不能返本?这份保险不在保险公司经历20多年以上就不太可能回本,那就更不要谈持续给付养老金了,忽悠也不能如此忽悠。 上面说的只是针对楼上的言辞,不知道你亲戚是怎么和你说的,不过你单纯的买一份重疾的保障,那这份保险确实是不错的,希望能帮到你
  • addid
    我要交20年的保费。现在已经交了3年了,现在想起来真的脑子有坑才会想到交20年的。想退又交了这么多钱,亏大了。
  • 工程造价赵真真
    你哪里的?
  • 不是同类型产品 一个重疾 一个收益 都没啥卵用 你拿着金佑的条款看看 看重大疾病的释义你就明白了 除了死 患病赔偿的前提条件特别多 分红还是发生理赔才给你 提前取不出来 不知道这个保险有个啥用... 收益类的保险 更加没用嘛...不如去买个基金.... 你拿着条款看看 写明的收益还没存款高 没写明的分红 只有一句话收益不确定 别看利益演示表那个不算合同 让你看着玩的 别当真
  • superman
    1.首先在犹豫期内退保是全额返还,不会有损失,2.主险是寿险也就是在身故或全残时可以领取的,是你的基本保额 累积红利(分红是不确定的)3.附加险,观察期180天,因意外伤害确诊发生的重疾或者180天以后确诊重大疾病,马上给付你的重疾额度,合同终止。如果180天以内因意意外伤害以外而得的重疾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是否适合你的母亲,要看你母亲到底买商业保险是想解决什么问题才是重点
  • Jim.林井顺
    1.适合的购险年龄,选择范围相对宽泛。 2.保费的支出,应为年收入的10%—15%,保额设定为年收入的6-10倍,为宜。但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4.是否有社保,请关注其中得到医保和养老。 5.在社保的前提下,规划商业保险,重点放在意外和重疾上。社保和商业医疗险,不能重复报销,谨记。 6.同时关注家庭成员的保障问题,尽可能的保障好身边的人,做到家庭全面保障,否则保障失衡,保障的意义也就缺失。 7.尽可能的优先规划家庭主要收入来源者的保障问题,这很重要。 8.推荐:平安护身福分红保险、平安万能保险,平安福终身寿险。。 9.个人建议还是和代理人之间广泛有效的交流,毕竟,面对面的交流最直接有效。必要时,也可直接拨打相关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求证咨询。 单纯的比较产品,其实真的没意义。 客户考虑的出发点,是当下,可是保险,是买给未来的,所以,有些问题需要抽象而又长远的考虑。 不同险种的类型,没有可比性,这是一个误区。 客户主要考虑自身的需求,这点很重要,大众式的保险消费,看似正确,其实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保险本身,是对未来风险的规避和未来生活的预期,真的属于私人定制的模式,明确自身需求而不是盲目从众,真的很重要,可以避免很多误区。 还要明确自身的消费水平,也就是保费的现实状况,这是决定性因素。 完后要了解产品形态,而不是单纯的罗列这些信息,不同的产品模式都有自身的特性,但是每一种特性的背后都有取舍,客户不能什么都想要,这是和专业代理人探讨取舍的一个过程。 其实,产品无所谓好坏,因为对所有客户都一致,主要是产品如何规划的,是客户的未来利益能够相对最优,是个关键。 保险产品,除了产品本身之外,客户还需要考虑代理人诚信专业因素,还有保险公司的大小规模因素。 没有无缘无故的便宜,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昂贵,市场很公平的。只是,有时,客户不清楚明白,以为找了便宜或者吃了亏,其实,简单一些,认清真相,才最重要。 选择自己适合的,就是正确的选择。 保险,首要注重保障,至于其他,都是其次,如果无法满足前者的保障利益,任何其他利益都是空谈,客户追求收益或者回本,都属于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建议考察代理人,考察险种形态,理性认知,再做选择。
  • m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作为投保人有年龄方面的限制,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行为能力的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xiao疯zi
    37岁女 10年交 每年保费3765元 保额为5万元 如果按中收益演示 70岁时重疾、身故保障总利益为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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