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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尔赛1号自带身故责任优劣详细情况

提问: 心动跳动 分类:凡尔赛1号自带身故责任

优质回答

学霸说保险-希阳

当代人买东西时都会比较价格,看哪个最划算,选购保险时亦是这样。因此不带身故责任的纯重疾这几年是备受青睐,因为这类产品可以花较少的价钱就能买到保额高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前几天上线的自带身故保障的凡尔赛1号重疾险就有不少人吐槽:

凡尔赛1号自身就有身故责任,一点也不便宜!

虽然凡尔赛1号每个方面的保障都很棒,但因其带有身故责任就没那么灵活了!

到底有卖带身故保障重疾险的必要没?凡尔赛1号这样弄是正确的吗?性价比高不高?学姐今天就带领大家一起讨论一下。

开始分析之前,可以先看看学姐之前总结的这份好的重疾险的标准,看完就明白什么样的产品算优秀:

 

首先我们就来讨论一下是否需要购买带身故保障的重疾险。

先说一下,这个是有必要的。

带身故保障的重疾险指的是什么,这是说在保障期内要是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未赔付重疾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也会进行赔付,说明我们如果购买了就百分百能获赔。

那么有什么原因我们要买带身故保障的重疾险呢?原因之一是重疾赔付有一定的门槛,第二个原因是能够更好的让家人安排身后事,也为家人缓解了压力。

接下来由学姐给大家进行详尽的解释说明。

  关于"确诊即赔"

重疾险确诊即赔这句话,对于了解过重疾险的人来说应该都不陌生。

但在重疾险实际赔付过程中,能够确诊即赔的病种只有很少一部分,很多都是按照规定来进行处理的,我们需要具体的病种来剖析。

● 确诊即赔

比如咱们常说的恶性肿瘤-重度,一般就是确诊即赔:

然而除了恶性肿瘤-重度,不难看出新规规定必保的28种重疾中,如果不是严重Ⅲ度烧伤和多个肢体缺失这两种重大疾病就不能确诊即赔。

● 实施约定手术

第二类重疾,赔付的条件是实施约定手术,涵盖了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主动脉手术等:

这就表明,倘若被保险人患上这类重疾,有了实施合同规定手术的前提下就能达到赔付准则。

● 达到约定状态

第三类则包含了诸如严重运动神经元病、疾病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等等,统称达到约定状态的重疾:

很显然,去除了确诊即赔的几种重疾后,许多重大疾病的赔付都有一定的条件,我们获得赔付的前提是必须满足赔付的条件。

所以,如果被保险人没满足获赔门槛就已经死亡,想要获得赔款,只能由购买的带身故保障的重疾险来赔付。

让我再给大家举一个浅显易懂的例子:

假如老王在40岁时意外患严重疾病,是有关运动神经元病,因呼吸肌麻痹导致严重呼吸困难,在持续使用呼吸机的第5天由于呼吸停止且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这也就意味着,老王的去世并不在重疾规定赔付状态内的(需持续使用7天及以上才满足赔付条件)。

如果在此之前,他已经为自己投保了含带身故保障的凡尔赛1号重疾险,那么他可以获取到赔付;但是如果他没有购买包含身故保障的重疾险,那么任何赔付都与他无关。

也许有的朋友看到这里会怀疑道:若是之前购买了不含身故的重疾险,身患重疾时却没能达到获赔的门槛,但只要在保障期内仍然可以通过退保领钱,不至于拿不到一分钱!

学姐只能说,从本质上来看这种做法确实无错,保险公司严格要求退保需要走这些流程:

首先需要本人携带带上身份证、保险单等资料到保险公司进行退保相关手续的办理,并且需要进行活体检测(眨眼、摇头等)。

让一个身患重疾甚至行动不便的患者走完这套流程,难度未免有些高了。

  能够更好地安排身后事

中国超过一半的人讲究“人死后入土为安”,家人们只有在死者得其所后才会感到安心。

不仅受到石材、风水、周围环境的影响,而且伴着时代和行业不断发展的进程,墓地的价格越来越高,前不久我听到新闻里播放9平米的墓地要用60万去买,说比房价涨的快也好不夸张!

假设我们恰好买了这种带身故保障重疾险,这些身后事就不用太担心了,在一定方面减轻子女的压力。

归纳来说的话,带身故保障的重疾险很值得购买,虽然价格会略高一些,但是总的来说,其实是很实惠的。

这样说有什么道理吗?其实原因也就是因为人总会死亡。买带身故的重疾险有很多好处,在身故后能拿回自己的基本保费还有赔付金额给到我们,简直是太棒了!

凡尔赛1号的身故保障如何?

通过对带身故保障的重疾险的必要性做一个简要分析,我们来认真的看看凡尔赛1号在身故保障方面有什么优点:

我们可以知道,不管选择保定期还是终身,选择凡尔赛1号重疾险的身故保障都不会错。

其终身版给了我们两种身故方案挑选,消费者可根据自己的预算和需求灵活挑选,真正做到物美价廉。

再者终身版凡尔赛1号选择身故赔已交保费能够脱颖而出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当被保险人触发豁免机制时,被豁免之后的保险费能够认为是已经交纳的,那么后续若不幸身故也会得到很多赔付给我们钱。

为什么学姐认为这是高明之处呢?学姐就来简单分析一下:

假设老王在31岁这年购买了一份30万保额、可保终身(身故赔已交保费)的凡尔赛1号,不附加可选责任,其年交保费是5700元。

老王35岁了,不幸首次患轻症,老王得到了13.5万元的赔偿金,达到了豁免条件,此时老王实际缴纳的保费是2.85万元。

在51岁时,老王不幸发生意外并身故,凡尔赛1号将按照条款合约对老王进行身故赔付,老王可以获得的赔付是11.4万元。

我想应该有不少读者朋友会好奇:老王在35岁触发豁免,所以他后续保费不用再交,而且这5年间实际已交保费只有2.85万元,按常理来说如果老王身故的话会收到赔付2.85万元,但却赔付了11.4万。

凡尔赛1号身故赔已交保费的优势就体现了出来,假如吻合了豁免的要求时,其后续豁免的保费都视为已交,而视为已交保费被用来在身故后进行赔付。

老万虽然只交了2.85万元,但由于他在35岁的时候患轻症达到了豁免的条件,老王70岁时身故,那么他缴纳的保费可以视作为已交保费就是2.85万+15年*5700元=11.4万元。

只是耗费了2.85万竟然可以在身故后获得11.4万赔付,没有什么比这更划算的了!

而市面上绝大部分重疾险都没有身故赔保费的选择,即使有的话,被保险人身故后也只会赔付实际已交费保费,不能像凡尔赛1号一样赔视为的已交保费!

深入解析下来,大家都认识到凡尔赛1号的身故保障有多全面了吧!

还有重疾赔付比例高(最可额外赔80%),缴费方式灵活,健康告知宽松,高发轻中症覆盖全面等都突出了凡尔赛1号的好处,我认为这一定是朋友们的绝佳之选,非常推荐!

更详细的凡尔赛1号产品测评文,可以点着下面的文章阅读:

 

如果说在等待期内,对它有误解的朋友,学姐需要在这里再跟大家强调一下:

以上就是我对 "凡尔赛1号自带身故责任优劣详细情况"的图文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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