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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盛12是不是交两年后返700

提问: 迷惑 分类:鑫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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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测评!这里有一份最新的国内热门寿险对比资料,不给大家看看都对不起我的黑眼圈>>

这款保险是终身寿险,没有满期而言,也没有返还。你可以领的就是分红而已,分红是多少是不确定的。 目前这款保险已经升级为17版的了,我给你简单的介绍一下吧。

平安鑫盛主险是一款分红型终身寿险,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这样一说是不是特像早年推出的洗护二合一洗发水产品,其实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一些洗发护发的常识,洗发水是碱性的,护发素是酸性的,非要把这两种东西混合在一起,不过是为了满足老百姓的需求。

言归正传,平安鑫盛这款产品值得入手吗?接下来就一起扒一扒,首先列张表看看这款产品的形态:

先来讲讲优势:

1.品牌影响大:平安公司大,财力雄厚,代理人多,线下网点也多,理赔相应快。

注意了,我要开始说重点了,缺点如下:

1.保障缺失:连中症轻症都不在保障范围内,只包含重疾保障。

2.共用保额:这款产品身故和重疾险是共用保额的,如果40岁患重疾得到重疾赔付,那身故保障就没有了。

3.道不明的收益分成。分红≠现金价值,分红的数值不是固定的,是根据保险公司当年业绩算出来的。分红多少是说不好的,更有甚者可能没有收益。

4.价格高。30岁男性投保50万保额,每年保费约1.4万,再加上前面提到的保障缺失和收益不定,你想想这个保险还划算吗?

关于这款产品的更多内容我就不一一阐述了,点击蓝字查看完整版解析:这里有篇文章分析得很透彻,推荐给大家看看:

其实不只是针对于鑫盛这份保险,总的来说,我是不太建议购买分红险的!为什么呢?你可以看看下面这篇分析!

以上就是我对 "鑫盛12是不是交两年后返700"的图文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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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视频:鑫盛12是不是交两年后返700

  • hibelinda
    这个组合不错,但关键要看你想通过这个保险达到什么作用。这样的组合保费比较低,保障很高,但是对于鑫盛这个产品大部分地区是有保额限制的,一般给孩子最高只能保到5万。 因为这个产品保费较低,所以收益也就是分红情况也较低。不能起到关于教育金,养老金等方面的作用,还有在这个组合里没有医疗报销的内容,这是很应该给孩子保的。 平安鑫盛终身寿险简介: 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是隶属于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型主要保险类品种。 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投保门槛低,偏重保障,可以附加"平安鑫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大病;附加"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医疗报销;附加"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医疗费用A(B)"保生病住院报销。 平安鑫盛终身寿险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在投保时约定,并承担如下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是指本主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享有参与分配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权利。
  • 牡丹
    产品特点本产品投保门槛低,偏重保障,可以附加“平安鑫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大病;附加“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医疗报销;附加“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医疗费用A(B)"保生病住院报销。附加险是交一年保一年。产品红利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决定,可以分年领取,也可以合同到期一次领取。编辑本段相关合同合同构成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附加险合同、其他书面协议都是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2012)合同”以下简称为“本主险合同”。合同成立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主险合同成立。本主险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本主险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投保年龄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主险合同接 受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指出生满28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65周岁。犹豫期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主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解除本主险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期间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编辑本段提供保障保险金额(1)基本保险金额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2)保险金额本主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保险责任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编辑本段如何申请受益人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您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保险事故通知请您或受益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 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保险金申请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身故保险金申请 由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保险金的给付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 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若我们在收齐相关证明和资料后第30日仍未作出核定,除支付保险金外,我们将从第31日起按超过天数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利息按照我们公示的利率按单利计算,且保证该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宣告死亡处理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失踪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法院判决宣告死亡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按本主险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受益人确知其没有死亡的,受益人应于知道后30日内向我们退还已给付的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的效力依法确定。诉讼时效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保险金领取方式选择权受益人在领取保险金时,可以一次性领取,或者与我们签订转换年金保险合同,将领取的保险金作为一次交清的保险费购买转换年金保险。转换年金保险的领取金额按照购买当时我们提供的年金领取标准确定。编辑本段保单红利本主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享有参与分配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权利。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若我们确定本主险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我们 会向您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主险合同终止时给付。(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付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付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3)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净保险费,增加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红利分配时,如果您和我们签订的本主险合同附有平安附加鑫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则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净保险费同时等额增加本主险合同和其附加的平安附加鑫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但需填写变更申请书并经我们审核同意。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若在保单年度中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会将上一红利派发日至合同终止日期间的红利以现金的形式分配给您。编辑本段如何支付保险费的支付本主险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宽限期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主险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主险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编辑本段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本主险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我们咨询。本主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的保单实际具有的现金价值除保险单上载明的数值之外,可能还包括由于红利分配而产生的相关利益。由于因红利分配而产生的相关利益是不保证的且无法事先确定,只能根据每年分红的实际状况确定,所以未在保险单上载明。自动垫交您可申请使用保险费自动垫交功能。即如果您在宽限期结束时仍未支付保险费,我们将以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您尚未偿还的各项欠款之后的余额自动垫交到期应付的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 有效。所垫交的保险费视同贷款,按照保单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当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不足以垫交到期应付的保险费时,我们将根据现金价值的余额计算保险合同可以继续有效的天数,保险合同在此期间继续有效。当现金价值余额为零时,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条款中所称的“保险合同”包括本主险合同及其附加险合同。减额交清您可申请使用减额交清功能。即如果您决定不再支付续期保险费,我们将以本主险合同宽限期开始前一日的现金价值扣除您尚未偿还的各项欠款之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净保险费,重新计算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减额交清后,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会相应减少,您不需要再支付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保单贷款您可申请使用保单贷款功能。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经我们审核同意后您可办理保单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利率按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执行。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若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则您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当未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时,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编辑本段中止恢复效力中止在本主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主险合同不再参与红利分配,同时累积生息的红利余额从合同中止日起停止计息。效力恢复本主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您与我们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您补交保险费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本主险合同复效后,累积生息的红利余额重新开始计息。自本主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我们解除合同的,向您退还合同效力中止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编辑本段如何解除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您在犹豫期后可以申请解除本主险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1)保险合同;(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 乐先森(Hunk)
    理赔百分比多少,可以理赔多少钱。你就记住肯定最高不超过意外医疗的保额。这种情况首先要做的是给保险公司报案。然后把从进医院到出医院的所有资料都留着。等出院以后去平安的柜面办理理赔就可以,现在平安的小额报销好像可以从他们的软件上操作,当然要看报销额度。 记住以后一定要上社保,社保包括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也没多少钱,有总比没有强,有了最起码自己少掏钱,没有全部得自己掏钱。
  • Libra
    首先 鑫盛的赔付是一倍基本保额赔付。 想保重疾的话建议买个平安福 。 鑫盛的重疾没有平安福重疾的多。 平安福的自驾赔付是双倍的。。。。。。 鑫盛只适合 小病医疗
  • 尚朝
    你好,鑫盛的意外险属于一年期短险,只保一年,但是主险如果缴费,意外可以一直交,一直有效。
  • 氨基比林
    可以续保。续保方式有三种: 1.另订新的保险契约; 2.按原条件订立“续保证明书”; 3.将收取续保费的“续保收据”作为续保的凭证,一切条件按原保单办事。 续保通常短期医疗险都是一年一保,如果保险期限中被保险人出险,保险公司赔付之后,下一年往往就无法续保。按照保险公司的说法,这是因为被保险人即使治愈了,重新患病的风险仍然很大,而且现在慢性病的发生率也较高,对保险公司来讲续保风险太大。
  • 马也
    1、鑫盛终身险附加重疾的意思是:身故,直接赔付主险保额;重疾,直接赔付重疾保额,同时主险保额等额递减。 2、“如果出现重疾是不是赔了钱,以后身故还可以赔钱”——如果主险的保额和重疾保额一样就不可以,如果不一样才可以。 3、“附加了豁免重疾有不有必要”——不建议把鑫盛设计成差额! 4、“附加了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必须!意外无处不在!很便宜的险,但是很管用!换句话说,如果你发生意外了,但是居然报销不了,你和业务员的关系就破坏了,你一定埋怨他。 5、“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看你的年龄,35岁以前个人认为住院的可能性比较小,如果不放心,那就加2份,以后慢慢提高。 6、“附加守护一生终身医疗”——不必!太贵!加10份住院日额就可以了。 7、“意外豁免”——能要就要,不能要就不要。 8、“业务员说如果重疾没有涉及至生命危险提前赔附了不影响身故的保额”——影响!等额减少! 9、“我想知道的是附加重疾赔附了,附加合同停止了,重疾是30000万,身故是60000万,以后身故还有60000万吗/”——等额减少! 10、收入不高买鑫盛是合适的,但是只买了6万,又少了;重疾只有3万,不管用!当然,看你的年龄,如果年龄太大,就应该换一个产品。
  • 张航
    保险相关法规规定,重大疾病保险不可以带有分红功能。 因为重疾是保障,分红是理财,风险管理方式不同。 但保险公司为了让险种看起来热闹,又要规避保险法规,就把本来是两个的条款放在一起。 它本质上是两款保险,有两个条款,对应着两个保险责任,对应着两个保费标准。 这款保险,并不划算 具体,请百度“保险007”
  • 三哥
    因为主险就几百块钱,基本上没多少的分红,一年有个百来块钱就不错了,还有,这个是不返本的。如果想拿本,只有退保。
  • HolyPeace常誉潇
    附加意外医疗~~孩子主要容易出意外~~没意外不太好~~ 可以选择性附加健享人生,是住院报销类的~~能承担一部分住院费用~~~ 你现在就是光秃秃的大病险~~~计划一般~~~ 最好附加意外~~~孩子意外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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